【再涉抄襲】鷹君案法官判詞涉抄襲 上訴庭頒令另一法官處理
發布時間: 2023/08/18 20:26
上訴庭早前指高院法官陳嘉信的判詞涉司法抄襲後,早前處理鷹君集團羅啟瑞民事上訴案時,上訴理據之一指原審法官陳嘉信於判詞中239段中,有214段逐字抄襲勝訴一方陳詞。上訴庭今(18日)頒下判詞指,判詞是法官的核心工作,原審法官的判詞令人質疑其於履行司法職能時,是否具獨立思考,令公義得以彰顯。上訴庭明言考慮本上訴時,不會就其判詞予以任何比重。上訴庭經考慮後,最終裁定羅啟瑞大部份上訴得直,撤銷被剔除申索陳述書部分段落之命令,並批准其修改申索陳述書,以及將申請交由另一法官處理。
上訴人羅啟瑞;答辯人為家族信託受託人滙豐國際信託、HSBC Trustee(Hong Kong) Ltd、三子羅嘉瑞及KSL Management Ltd。案件源於鷹君集團羅創辦人幼子羅啟瑞指控滙豐作為家族信託人失職,並指三哥羅嘉瑞失職等,羅啟瑞就原審法官陳嘉信處理剔除部分指控,以及拒絕修改申索陳述書等判決提出上訴。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據上訴方指出,原審法官於判詞的239段落中,有221段逐字抄襲自受託人即答辯方,只有縮寫或案例格式等作修改,當中並沒有任何分析,只加上「我同意」及「根據答辯方陳詞指」字眼。上訴庭指,判詞共有214段來自答辯方陳詞,7段源自上訴方,只有18段不屬抄襲,內容只包括前言及訟費等,從段落數目而言,判詞近92%屬抄襲。
上訴庭指出,判詞是法官的核心工作,原審法官的判詞大部份採納勝訴方,並沒有提及敗訴方的論點,令人關注法官是否真確處理議題。上訴庭指抄襲程度令人質疑其於履行司法職能時,是否具獨立思考,令公義得以彰顯。上訴庭表示即使原審法官曾處理羅老太爭產訴訟而熟知當中爭議,惟於考慮本上訴時,上訴庭不會就原審法官判詞作任何比重,將自行考慮。
上訴庭經考慮後,裁定撤銷被剔除申索陳述書部分段落之命令,並批准其修改申索陳述書,頒令將申請交由另一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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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